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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不承認怎麼辦?

借名買房不承認怎麼辦?

一、借名買房不承認怎麼辦?

借名買房不承認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的。借名買房沒有協議,但有其他證據證明借名買房事實的存在也是可以起訴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借名買房約定的形式既可以為書面約定,也可以為口頭約定。

認定存在口頭約定應當綜合以下四點進行判斷:房屋的出資、房屋的佔有使用、購房票據及產權證書的持有以及對於借名購房有無合理解釋等等。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借名買房協議有效嗎?

借名買房協議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借名買房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也就是説借名買房屬於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但是又因為不動產權屬證書是記名的,所以説不轉移登記之前,實際記名人是有可能對房子進行處置的,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並且以合理價格購買是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的。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如果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借名買房協議的話,借名買房的協議是有效的。也就是説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借名買房協議的話,該協議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如果有一方違反了協議的話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但是借名買房協議是不可以進行公證的。

標籤:買房 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