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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的原始取得有什麼

物權的原始取得又稱物權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體非依據他人的權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據事實行為取得物權。善意取得、添附、時效取得、先佔、拾得、發現、勞動生產所得、孳息等為物權的原始取得。
法律依據】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物權的原始取得有什麼
標籤:物權 房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