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轉讓時其他公用設施的權益一起轉讓嗎
房產轉讓時,轉讓人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閒憩地、空間餘地、電梯、樓梯、連廊、天台或者其他公用設施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房地產首次轉讓合同對停車場、廣告權益沒有特別約定的,停車場、廣告權益隨房地產同時轉移;有特別約定的,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初始登記,由登記的權利人擁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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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承租糾紛應該找誰處理?
一、物業承租糾紛應該找誰處理物業承租糾紛可以找房管局處理。《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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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借名買房房子歸誰所有
一、借名買房房子歸誰所有?借別人名字買房,房子歸實際支付購房款的出資人。不過,應當滿足兩個條件:(1)借名人與名義人達成借名買房的合意“借名買房的合意”指借名人和名義人約定:實際出資人借用名義人的名義,實際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該合意既能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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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為什麼
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是沒有補償的,因為合同到期後合同就終止,雙方不再負有相應的權利義務。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法律其他規定或當事人其他約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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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人怎樣解除買賣合同
一、買房人怎樣解除買賣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