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土地使用權時間最高限制是多久,轉讓方式有哪些?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時間最高是多久?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
二、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幾種?
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有出售、交換和贈與三種方式。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略作發展,將轉讓的方式規定為買賣、贈與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
1、買賣。
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由於“買賣”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們通常所説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權“買賣”。下文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討論實際上也是關於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的討論,所以説,“轉讓”有廣、狹兩個概念之分,當“轉讓”是廣義概念時,它包括所有的以權利主體變更為目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行為;當“轉讓”是狹義概念時,它與買賣具有同樣的涵義。
2、抵債。
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只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權買賣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和價金的支付是對等進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權抵債時,價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債視為已付之價金。
3、交換。
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此取得受讓人提供的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4、作價入股。
作價入股介於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説它類似買賣,是因為將土地使用權用來作價,所作之價如同買賣之價金;説它類似交換,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被用來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由此可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企業之間可以進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轉讓的方式也包括很多,比如買賣、繼承和交換等。轉讓土地使用權時間最高期限根據土地性質而劃分,像居住用地是70年,而工業用地只有50年。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該在合同中寫清剩餘年限。
-
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包括哪些?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包括:一是國家的機關用地,國家機關用地具體指行使國家職能的一些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還有審判檢察機關,是這些機關的總稱。二是軍事用地。比如一些軍隊駐紮的地方或者軍用設施的用地。三是城市中基礎設...
-
該怎樣獲得土地使用權確認書
律師解析:土地使用權確認書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土地、劃撥已有的土地、轉讓已有土地或者拍賣土地這幾種方式。首先要看用户自己符不符合得到土地的條件,及其自己是屬於什麼樣的企業,在根據情況來選擇自己想要的土地。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
-
土地使用年期40年到期了該怎麼處理
商鋪4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
-
土地使用權是否屬於遺產範圍
不屬於。從土地的性質來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在使用權人去世之後,其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親屬死亡土地使用權自然消滅。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法律依據】《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