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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撫養費離婚的時候會補嗎

分居期間撫養費離婚的時候會補。夫妻分居,在法律上婚姻關係仍然存續,雙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育費應當在共同財產中支出給付。子女也可向拒不履行扶養義務的父母要求支付扶養費。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

分居期間撫養費離婚的時候會補嗎

一、分居期間撫養費離婚的時候會補嗎

分居期間撫養費離婚的時候會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三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離婚後要求增加撫養費,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離婚後要求增加撫養費,另一方不同意可先協商,協商不成,再到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若是對方對協議負擔撫養費反悔,要求撫養費的一方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若是對方在法院判決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下不支付,要求撫養費的一方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三、孩子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孩子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有:

1.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