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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法律2.25W
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勞務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工作時間和結算方式。

非全日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