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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簽訂時一定要謹慎

法律2.85W
哪些合同簽訂時一定要謹慎
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
你好,對於員工籤合同還是比較靠譜的。不幹了可以解除。用工滿一個月的,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內訂立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結清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補訂合同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若幫到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