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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僱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怎麼寫

法律2.18W
被解僱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怎麼寫
2023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怎麼寫?
一,申請調解勞動爭議書的格式要求:   1,首部:   (1)標題;(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3)事由。   2.正文   (1)調解請求:簡要寫明申請人提出調解的目的和具體請求事項;如有多項請求,應分項列出。    (2)事實部分:應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勞動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以及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情節和後果。   (3)理由部分:要根據勞動糾紛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闡明申請人對糾紛的性質、被申請人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的看法。   (4)證據:要儘可能列舉足以證明糾紛事實的證據名稱、件數或證據線索,並寫明證據來源。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名稱。   (2)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如果是法人應加蓋公章。   (3)申請時間。   二、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製作的注意事項:   (一)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的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明確企業調解的適用範圍是寫好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的前提。根據有關規定,下列四種原因,申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一是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二是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三是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四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爭議。   (三)申請人可以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提出調解申請。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填寫申請書。   (四)關於時限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