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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風險

法律2.68W
拆遷補償風險
拆遷中貨幣補償中有哪些些風險

風險一:是否足額補償


法律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對於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來説,徵收補償費用的足額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貨幣補償能一次性或者分期到位。


而拆遷補償是否能足額到位,並不在被拆遷人的掌控當中,而是在政府的徵收決策上。所以對被拆遷人來説,徵收方是否能誠實守信,是被拆遷人需要承擔的不可控風險。


那如何來把控這樣的風險呢?你需要知道徵地拆遷補償款的總金額大概是多少。如果總的補償費用足夠,那麼你的足額貨幣補償風險會相對降低很多。


實踐中,政府是不會主動的去告訴你該次徵地補償款的總額數的,你需要自己去找、去查。方法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徵地拆遷補償方案的內容信息。


風險二:是否會有重大變故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也就是説,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遷補償價格於補償公告之日起確定。如果是貨幣補償,則會在補償公告後下發補償費用。


但這卻是被拆遷人最容易吃虧的地方。因為一旦遇到徵地拆遷,周圍的房價、地價也都會隨之暴漲。再加上房子的市場價仍然還處居高不下的狀態,所以很可能在被拆遷人簽了字,拿了補償後,當初的房子價值會陡然增高,被拆遷人利益很顯然的會遭到損害。這時候被拆遷人再拒搬遷,很可能會遭到強拆。


這對被拆遷人來説,是選擇貨幣補償後,市場調控方面的風險。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可在之前的補償合同中對相關情況進行説明和約定,以防止一些客觀的重大情況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