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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中貨幣補償中有哪些些風險?

一、拆遷中貨幣補償中有哪些些風險?

拆遷中貨幣補償中有哪些些風險?

風險一:是否足額補償

法律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對於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來説,徵收補償費用的足額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貨幣補償能一次性或者分期到位。

而拆遷補償是否能足額到位,並不在被拆遷人的掌控當中,而是在政府的徵收決策上。所以對被拆遷人來説,徵收方是否能誠實守信,是被拆遷人需要承擔的不可控風險。

那如何來把控這樣的風險呢?你需要知道徵地拆遷補償款的總金額大概是多少。如果總的補償費用足夠,那麼你的足額貨幣補償風險會相對降低很多。

實踐中,政府是不會主動的去告訴你該次徵地補償款的總額數的,你需要自己去找、去查。方法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徵地拆遷補償方案的內容信息。

風險二:是否會有重大變故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也就是説,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遷補償價格於補償公告之日起確定。如果是貨幣補償,則會在補償公告後下發補償費用。

但這卻是被拆遷人最容易吃虧的地方。因為一旦遇到徵地拆遷,周圍的房價、地價也都會隨之暴漲。再加上房子的市場價仍然還處居高不下的狀態,所以很可能在被拆遷人簽了字,拿了補償後,當初的房子價值會陡然增高,被拆遷人利益很顯然的會遭到損害。這時候被拆遷人再拒搬遷,很可能會遭到強拆。

這對被拆遷人來説,是選擇貨幣補償後,市場調控方面的風險。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可在之前的補償合同中對相關情況進行説明和約定,以防止一些客觀的重大情況變故。

二、拆遷補償費有哪些

拆遷賠償費:是指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一)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二)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三)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應得的房屋補償費以外,還可得到:搬家補償費,設備遷移費,過度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進行柴琴後需要先支付拆遷補償費用獲取了批准才可以進行拆遷工作的,這也是國家明確規定的事宜,在進行拆遷的過程中拆遷部門有做出違反相關規定後當事人也是可以進行投訴的。如果房屋的拆遷的補償款不到位被拆遷人是可以拒絕拆遷的,同時也是可以向上級機關進行投訴和行政複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