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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即可

法律1.16W
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即可
如何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的證明可以從工資領取單上找,或者是從企業簽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證方面找,最好到勞動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對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等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事實進行監察取證並進行處罰。


1、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綜上所述,勞動關係是重要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其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不同於僱傭關係和勞務關係。單位錄用勞動者,用工之日開始就建立了勞動關係。即使雙方沒有簽署書面合同,也不能否認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勞動者可以舉證來確認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