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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責

法律1.91W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責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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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和董事會職責

董事會 代表股東的利益,對最高層管理人員決策的爭論做出裁決.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出的董事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東擔任,也有的國家允許有管理專長的專家擔任董事,以有利於提高管理水平。股東大會對董事有撤換和罷免權。股東會和董事會職責和職權是什麼呢?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聘任或者解僱敬禮及其報酬事項,根據經理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