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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回家

法律1.23W
加班回家
員工回家工作算加班嗎

現代辦公室裏的許多工作都可以帶到家裏繼續做,那麼在家工作的人拿的到工資嗎?這要分兩種情況看:


(一)有證據證明工作為單位安排就屬於加班。


比如,小王的主管總是在放長假前,要他在長假結束後交一份企劃書。這實際上,間接要求小王不得不在長假期間,留出時間完成工作。變相的延長了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屬於加班。當然,勞動者必須有證據證明,確屬因用人單位安排了過多的工作任務,而使員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用人單位仍須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自願工作的不屬於加班。


如果員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決定,也沒有在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而只是自願在家工作的話,不屬於加班,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但是,用人單位對員工的工作予以追認的話,就是單位安排的加班,應該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