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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和正式工被辭退有什麼區別,有哪些規定

法律2.36W
試用期和正式工被辭退有什麼區別,有哪些規定
試用期和正式工被辭退有什麼區別,有哪些規定
試用期和正式工被辭退的區別:試用期的勞動者可獲得的工資報酬一般比正式工低;如果單位依法應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則試用期勞動者能獲得的也更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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