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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沒有轉正被辭退

法律2.39W
試用期沒有轉正被辭退
試用期快轉正被辭退
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因“試用期”有別於正常的履行勞動合同的期限而不同,可以説,從試用期到整個勞動合同終結,經濟補償金的適用是一致的即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因其處於試用期而免除經濟補償金的義務

如果試用期內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否則須付賠償金。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必須是勞動者存在法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