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涉外要怎麼結婚,有哪些規定

法律1.88W
涉外要怎麼結婚,有哪些規定
涉外要怎麼結婚,有哪些規定
按照下列流程辦理結婚登記:
1.雙方共同到中國公民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審查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