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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程序及手續有哪些?

離婚1.93W

涉外結婚程序及手續有哪些?

涉外結婚程序及手續有哪些?

1、中國公民結婚登記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户籍證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結婚登記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外國僑民結婚登記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的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户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不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要提交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和雙方的照片。

4、涉港、澳、台、華僑結婚登記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材料

涉港、澳、台、華僑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其條件和程序應符合《民法典》。申請時應持下列證件及證明:

(1)港澳居民結婚登記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材料

A、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海員證;

B、我司法行政機關委託的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註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標籤:手續 結婚 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