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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曠工寫保證書怎麼寫

法律2.91W
因曠工寫保證書怎麼寫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被迫寫保證書

有證據證明在脅迫下寫的,可向法院起訴認定該保證書無效或撤銷。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