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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醉駕國企開除公職嗎

醉駕1.73W

如果是醉駕國企開除公職嗎

一、醉駕國企開除公職嗎

會開除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也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因此如果是公務員因醉駕而受到刑事處罰,公務員是要被開除公職的,如屬於非公職人員的企業職工,將可能被解除勞動合同,其決定權主要在用人單位。

國企職工被判拘役或者緩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六)項規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還是給予其他處罰,取決於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醉駕,酒駕處罰標準是什麼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喝了酒開車是件很危險的事,不僅會有可能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的處罰,如果醉駕還被拘留的話影響了上班的話是有可能會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這個醉駕國企職工開除公職是有法律依據的。

標籤:國企 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