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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醉駕公職是否會被開除

醉駕3.09W

在我國醉駕公職是否會被開除

公職人員一般都指國家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公職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其實是需要對社會和公民抱有更強的責任心才可以的。因此,如果國家公職人員醉駕的話,相對來説公職人員醉駕對自己的影響肯定要大於普通公民。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在我國醉駕公職是否會被開除?

一、在我國醉駕公職是否會被開除?

開除公職一般根據司法機關處理結果來決定的,醉駕可能被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一般不開除公職;被判刑的,也要分情況根據身份來決定是否開除公職,如醉駕一般被判處拘役,非行政機關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人員被判處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緩刑,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以上處分,可以不開除,但行政機關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被判處拘役緩刑的,必須開除公職。

二、醉駕判刑多少年?

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最高量刑是6個月拘役。但是,醉酒駕車又釀成了其他的危害後果,侵害了不特定羣體的利益,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三、醉酒駕駛相關處罰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已經把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處罰情況分得非常清楚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至80毫克為飲酒駕駛。80毫克以上為醉酒駕駛。這是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標準。醉駕在刑事責任的量刑上,也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判處一至六個月的拘役。

《刑法修正案(八)》已經將“醉駕入刑”的“危險駕駛罪”描述得十分詳細,不管當事人的行為是否造成了社會後果,“處拘役,並處罰金”是對醉酒駕駛的最低刑罰,這是由“危險駕駛罪”的性質所決定的。因為“危險駕駛罪”不是結果犯而是行為犯和危險犯,所以不能以撞死撞傷幾個人、給社會和他人帶來多少財產損失來定罪量刑,而應當以醉酒駕駛本身的行為來定罪量刑。

其實醉駕是有可能被開除公職的,主要根據醉駕以後的情節輕重程度來決定。如果説在醉駕以後造成了其他的交通事故的話,那麼肯定會被開除公職的。還有一點是如果不是屬於行政機關的公職人員的話,醉駕可以給予相應的處分。如果是行政機關和公共管理服務方面的公務員的話,醉駕肯定要被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