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作時間長短是否影響勞動和勞務關係?

一、工作時間長短是否影響勞動和勞務關係?

工作時間長短是否影響勞動和勞務關係?

沒有規定時間限制,工作時間並不影響認定勞務關係,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服務的法律關係。勞務關係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該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和其它形式。

勞務關係主要有以下特徵:

1、主體上,雙方當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勞務合同內容主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可以口頭約定,也可簽訂書面合同;

2、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係。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無需提供保險、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隸屬關係;

3、勞務關係基於民事法律規範成立,受民事法律規範的調整和保護,勞務關係可能產生的責任一般是違約和侵權等民事責任。

二、哪些情況可以產生勞務關係?

(1)對於某些下崗,待崗以及停薪留職的人,找到新的單位後,與新單位之間的關係即是勞務關係。

(2)社會中有專門從事勞務輸出公司,它們與勞務人員之間合同確立的勞動關係,受到勞動法的控制。而勞務輸出公司通過派遣等方式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務合同,此時這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關係。

(3)離退休人員被聘。

三、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係是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係;勞務關係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典》調整,而勞動關係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

3、主體資格不同。勞動關係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者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係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者組織;勞務關係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工作時間長短不影響勞動和勞務關係的認定,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產生依據不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既可以產生勞動關係,也可以產生勞務關係,勞務關係針對的是已經退休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