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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個人勞動糾紛未籤合同怎麼賠償?

個人與個人勞動糾紛未籤合同怎麼賠償?

一、個人與個人勞動糾紛未籤合同怎麼賠償?

單位需要支付月工資的二倍給員工作經濟賠償金。只要員工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賠償,補繳社保,經濟補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拒不執行的員工有權向勞動局申請仲裁。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注意事項有哪些?

1、適用“雙倍工資”的範圍

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範圍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執行。

2、定義勞動合同的內容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裏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平時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後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3、支付賠償時間的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雙倍工資”的計算方式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説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5、“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構成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必須要積極的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及時簽署的屬於構成了違法的行為,員工可以要求補籤合同並且要求經濟補償金。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員工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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