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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買社保可以辭退嗎?

員工不買社保可以辭退嗎?

一、員工不買社保可以辭退嗎?

針對不願意繳納社保的職工公司也不能直接辭退,但對於公司來講,應該讓職工出具相關的證明書,表明是職工自己不願意交社保的,造成的任何法律風險都由職工自行承擔。法律上規定的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是不遵守公司規定的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等行為。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正常企業是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如果員工自己不想繳納,可以讓員工寫一個“員工自願不繳納社保説明”簽字後,就可以不用繳納了。因為這個辭退員工應該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當然,如果企業還沒有正式錄用這個員工,也可以直接不錄用。

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辭退補償標準是什麼?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勞動關係建立之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也要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話,那麼該用人單位就是違法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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