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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改造和土地徵收

棚户區改造和土地徵收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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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改造

如今,我國包括棚户區在內有大約1.5億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計劃,因地制宜進行改造。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劃,我國將從2009年開始,對國內煤炭採空區、林場、農墾及華僑農場中棚户區進行大規模的改造。

1、政策優惠,陽光操作。妥善處理棚户區中歷史遺留的產權問題,對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依法賠償。充分考慮棚户區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與各項住房政策的銜接,妥善安置被拆遷居民。實行產權調換或者貨幣補償。

2、破解複雜問題,必須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創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強棚户區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設質量管理。儘可能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有實力的單位參與建設,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回遷安置房屋的建設質量,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矛盾糾紛。

4、要完善棚户區改造後的公共服務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區在歷史上形成的優點,並挖掘其潛力。

綜合上面所説的,棚改拆遷一般都是由政府進行把補償決定好了之後才會進行實施,但如果被拆遷者認為有什麼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形都是可以通過投訴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不同的情況所作出的方式就會有所不同,但最主要就是確保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