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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土地使用税如何進行計算的

我國土地作為一類較為稀缺和寶貴的資源,我國對土地的管理尤為嚴格。對使用土地的使用者進行相關的土地税的徵收,我國的土地税徵收是按照土地的使用面積進行計算的。下面小編就徐州市土地使用税如何進行計算的,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徐州市土地使用税如何進行計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佈)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一、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我國是按照相應的納税人使用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的,我國徵收這類税費是為了我國的土地合理地利用,有效的杜絕了土地的浪費行為,除經我國的社會發展和人民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