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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土地使用税申報由誰進行?

土地使用税是個人在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時所需要繳納的税收。土地使用税是根據個人所使用的土地面積來計算的,它根據大小城市不同而有不同的税率。土地的使用還包括以承租的方式進行,承租方使用土地,但土地所有權人為出租主,在這種情況下,承租土地使用税申報由誰進行?我們來做一個具體的瞭解。

承租土地使用税申報由誰進行?

一、承租土地使用税申報由誰進行?  

對於承租土地的,如承租的土地是國有土地,土地的所有人(即出租人)為納税人,承租方不進行土地税申報。但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相關納税資料時,承租方應該提供。如承租的是集體土地,且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土地的使用人(即承租人)為納税人,承租方要進行納税申報,按照土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

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税税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如果承租人承租的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土地使用税就會由土地所有人來繳納,但如果承租人承租的是集體內部的土地,則該土地的承租人應進行土地所得税的繳納,它是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