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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廠房土地使用税該由誰交?

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對象

租賃廠房土地使用税該由誰交?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

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土地使用權租賃的土地使用税徵收

土地增值税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税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税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納税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產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課税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後的餘額。土地增值税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税率。

土地增值税實際上就是反房地產暴利税,是指房地產經營企業等單位和個人,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在房屋銷售過程中獲得的收入,扣除開發成本等支出後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税費。當前中國的土地增值税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税率,對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徵,增值率低的少徵,無增值的不徵,例如增值額大於20%未超過50%的部分,税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則要按60%的税率進行徵税。

根據國家土地使用税徵收的相關規定來看,租賃廠房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對象是出租方而非承租者。也就是説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雖然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他人使用,但是出租者仍需承擔相應的土地使用税税賦,而承租方主要是承擔增值税部分的税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