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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土地使用税是什麼,相關税率是多少

眾所周知,繳税是我國公民的一個重要義務。但是,税種複雜,要弄明白並不容易。日常生活中除了我們常見的對化粧品、煙酒等徵收的消費税、增值税、農業税,其實還有土地税、城市維護建設税等等。那麼,縣城土地使用税是什麼?相關税率是多少呢?下面就由365律師為您解答。

縣城土地使用税是什麼,相關税率是多少

一、縣城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也就是我們説的縣城土地使用税。

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縣城土地使用税税率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決定》中規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並且,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由此可見,縣城土地使用税指的是在縣城範圍內徵收的土地使用税,其税率根據國家規定在0.6元至12元不等。在某一縣城具體的相關税率由縣人民政府劃分不同等級的地區土地進行制定,因此要了解本地區的税率可以去當地政府入門網站查詢。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365網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