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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免税備案辦理事項是什麼?

有些企業因為特殊的性質在使用土地的時候會得到國家免除徵税的義務,但是免税在國家看來是會對財政的收入造成不利的,所以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夠得到這樣的優惠的而必須經過備案以供檢查,而備案的辦理必須注意到條件的限制和辦理特定的時間和地點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土地使用税免税備案辦理事項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税免税備案辦理事項是什麼?

辦理條件: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7)安全防範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8)保障性住房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9)安置殘疾人員就業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0)老年服務機構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1)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2)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3)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4)大學科技園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5)科技企業孵化器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6)醫療衞生機構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7)教育行業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8)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19)被撤銷金融機構清理和處置財產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0)國家儲備商品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1)搬遷企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2)電力行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3)水利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4)民航機場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5)軍隊系統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6)武警部隊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7)交通部門的港口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8)地下建築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29)天然林防工程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0)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1)農村飲水安全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2)礦山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3)煤炭企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4)鹽場、鹽礦的礦井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5)林業系統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6)核電站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7)鐵路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8)石油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39)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40)司法系統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41)石油儲備基地建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

二、辦理地點

辦税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中心地税窗口

三、辦理機構

縣、區級主管税務機關

四、辦理時間:工作日

8:00-12:00

15:00-18:00(夏)

14:30-17:30(冬)

五、承諾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六、提供資料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單位性質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單位性質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單位性質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農、林、牧、漁業生產用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證、海域證等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開山填海整治或廢棄土地改造前的圖紙、圖片及其他能夠證明目標土地整治或改造前狀態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國土資源部門批准佔用灘塗、澤塘、山地等廢棄土地的批覆文件。

7.安全防範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消防等相關部門出具的安全防範用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8.保障性住房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廉租住房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政府部門出具的按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棚户區改造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政府部門出具的棚户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協議或棚户區改造合同(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9.安置殘疾人員就業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辦理:

――《納税人減免税備案登記表》2份。

――土地使用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安置的殘疾職工名單(各月)及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及複印件。

――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工資發放及社會保險費繳納清單(應註明全體職工的個人明細情況)原件及複印件。

――職工名單,安置殘疾人名單及崗位安排,符合安置比例及相關條件的用工情況説明。

綜上所述,因為税費在交給國家的同時也會重新反饋給公民用在公益的事項上,所以必須要求那些得到優惠的企業需要在法定備案的基礎上,而土地使用税畢竟在實際生活中屬於經常需要徵收的税種,所以優惠的對象將會被限制在特定的範疇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