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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土地使用税徵收方式是什麼

税收是國家的主要收入,税收穫得的錢用來整裝軍隊,修建公路或者其他工程也是為民造福,税收其中有一種就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在縣城或以上的城市徵收的以實際佔用土地面積為税收依據的税。那麼長春土地使用税最新徵收方式是什麼呢?

長春土地使用税徵收方式是什麼

關於土地使用税徵收方式是什麼?具體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的詳細回答。從上文可知,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另外,如果你對徵收土地使用税還有其他疑問,請及時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部分其他地區可能有所差異,可以作為參考。作為一個合法守法的公民,繳納税款是一件必須做的事情,不管是土地税還是工資税,國家只有税多了,才能越加的發展強大,鞏固國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