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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流程

相信各位朋友都知道使用城鎮土地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但繳納土地使用税應該按照怎樣的流程繳納呢?是否需要到相關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後才能繳納土地使用税呢?本站小編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下面就來一起了解下吧。

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流程

一、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主體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應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税期限內,填報《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和《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向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二、申報土地使用税的流程

(一)報送資料

1、《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2份。

2、首次申報或土地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報送《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3份,同時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購地合同、發票等證明土地使用權屬的材料。

(二)服務規範

1、納税人至辦税服務廳辦理自行納税申報的,辦税服務廳接收納税人申報資料信息,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税收優惠備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納税人通過”廣西地税網—金税三期網上辦税平台”辦理納税申報的,如果納税人已取得數字證書(CA認證),無需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紙質納税申報表,但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所有納税申報表的紙質資料保管備查。

如果納税人未取得數字證書(CA認證),需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紙質納税申報表,報送時間為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辦税服務廳接收納税人報送的紙質納税申報表,核對資料信息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已申報信息及税收優惠備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為納税人提供申報納税辦理指引,輔導納税人申報納税,提示納税人填寫税收優惠欄目,涉及税收優惠減免事項申報業務,需按税收優惠事項辦理的相關要求辦理。

4、納税人可通過財税庫銀電子繳税系統或銀行卡(POS機)等方式繳納税款,辦税服務廳應按規定開具税收票證。

5、辦税服務廳人員在相應申報表上簽名並加蓋業務專用章,一份返還納税人,一份作為資料歸檔。

6、在辦税服務廳或商業密集區提供自助辦税設備。

三、注意事項

1、如需調整前期的申報或對前期申報進行補充申報,則通過申報錯誤更正業務進行辦理;如果屬於納税評估自查補税,則通過對應的納税評估通知書進行辦理。

2、《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明細申報表》是《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的附表,納税人首次申報或變更申報時提交《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後,《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明細申報表》由系統自動生成,無需納税人手工填寫,僅需簽字確認。

根據我國現行法的規定,城鎮土地歸國家所有,使用城鎮土地需要依法繳納税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繳納土地使用税並不只是需要把錢交了就好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需要依照法定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流程,到相關單位申報後才能繳納該該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