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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國後滯留不歸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這是員工主觀上的選擇。公司方面應積極的與該員工取得聯繫,並瞭解情況。因個人原因滯留國外不回來的,該員工可能違反了公司與之簽定的勞務合約,如在期間與其他商務往來中泄露原公司的資料文件(商業祕密)的,會導致侵犯公司權利和泄露商業機密的犯罪行為。
如果該員工並沒有以上的情況或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的,而是回國遇到意外,如簽證,交通事故等,公司在一定的法律法規範圍內,需承擔相應責任.如該員工藉此出國訪問的機會延期回國而轉至其他國家或地區(非公司委派的)進行與該次洽談無任何關係的行為的,發生任何事情都應與公司無關,甚至應追究他個人的責任!
《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員工出國後滯留不歸公司應承擔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