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性文章能否“合理使用”?
根據《著作權法》修改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媒體之間轉載時事性文章,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有從業人員質問:新聞人八方奔走甚至遠赴海外,風雨兼程冒着危險開展采訪,抵達危險重重的災難現場,哪一項不需要付出心力,哪一項不用媒體付出成本?媒體為新聞採訪、新聞評論支付的費用,更直接構成新聞作品的成本。使用有成本之物,緣何無須付費?
對時事性文章採寫者個人來説,採寫工作也是一種勞動,勞動者的權利應當得到承認和尊重。實際上,新聞作品一經刊用,作者就可以獲得稿酬,並在新聞上署名。但是,採寫者只能像一般的財產交易那樣一次獲酬,而不能像著作權人那樣,在以後每一次使用中都有權獲得報酬。現在有的人以專事摘抄新聞為業,作為自己的作品到處投寄牟取稿費。這不僅意味着新聞作品真正的採寫者、編髮者的勞動成果被他人攘奪,而且由於輾轉傳抄難免出錯,受眾不知新聞的出處而無從查考,以致以訛傳訛。
對於新聞單位來説,其自身也是一種產業。新聞單位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和其他資源,它的主要產品就是新聞,如果不從新聞的產出中獲得回報,那麼任何新聞單位都是難以為繼的,遑論發展。目前,媒體之間相互使用對方新聞稿處於無序化狀態。
因此,考慮到採寫時事性文章的勞動付出、採寫與傳播特點,這種允許“合理使用”的規定的確弊端良多,而應予以糾正和完善。
-
法律規定著作財產權又有哪些
一、著作財產權又有哪些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這是著作財產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
-
著作權質權機構
軟件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件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
-
著作權是怎樣限制的呢
律師解析:著作權的限制是對著作權人身權和財產權保護期限的限制。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對於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而對於發表權以及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制是截止於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二十...
-
相似度百分之多少算抄襲
律師解析:相似度百分之十算抄襲。換言之,就是作品的表達元素、具體的人物設置、人物關係以及情節事件等等,在雷同上超過五處或者説百分之十以上,就可算做抄襲,如果情節嚴重的,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雷同處,則可算做嚴重剽竊,抄襲者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