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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該怎麼處理?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該怎麼處理?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該怎麼處理?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一般就是指夫妻婚內之中用於生活的相關債務。一般來説,共同債務在離婚的時候需要進行相關分割,具體分割方式是由夫妻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不下的話,那麼就由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提起法院訴訟,法院來進行相關分割。

標籤:夫妻 離婚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