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維權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
一、拆遷維權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
1、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當面對土地被徵收,房屋被拆遷時,被徵收人首先要搞清楚為什麼要徵地,是否獲得了審批,批覆徵收多少土地等情況,才能順藤摸瓜,找到維權的關鍵點,而要搞清楚這些情況,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是最重要的手段。
2、申請行政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一是通過複議,以法定程序向上級政府明確指出拆遷方的違法點,有理有據,能夠引起上級政府對下級徵地拆遷活動的關注,起到震懾作用。二是通過拆遷方的答覆,瞭解清楚拆遷方已有的證據,辯護思路,有針對性地補充我方證據,為下一步的訴訟做好充分準備。三是如果上級政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違法,還可以連同上級政府一併提起訴訟,這樣就可以提升行政訴訟的管轄級別,將本應由區縣法院受理的案件變成中級法院管轄,本應中級法院受理的案件變成高級法院管轄。
3、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五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5〕9號)第十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4、委託律師發函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政府的有關部門總是遲遲不出面解決問題,就可以通過發律師函維權。
在我們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經常能夠碰到拆遷隊暴力拆遷無人阻止,或者是供電局等部門違法斷水斷電的情況,這個時候一般都會給相關部門發一封《關於阻止暴力拆遷的函》或《關於阻止違法供電的函》等等,總能給予政府部門一定的壓力,讓他們不能肆無忌憚地違法行事。
由上可知,拆遷維權確實是個比較艱難的過程,尤其是被拆遷户不願意搬離或者不滿意國家所給的賠款的情況下。拆遷維權最有效的方法應該是團結,有意見的被拆遷户可以相互團結形成整體,以集體的形式發聲,以理智的方式向國家提出意見或建議,由此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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