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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維權的最佳時機是什麼時候?

一、拆遷維權的最佳時機是什麼時候?

拆遷維權的最佳時機是什麼時候?

房屋拆遷的公告階段,被拆遷户往往會收到或看到以下文件,如“拆遷公告”、“明白紙”、“致廣大被拆遷户的一封信”等文件,這是拆遷方對拆遷行為的告知。要知道,一旦徵地拆遷項目啟動,公告貼出,就意味着你的房屋被拆除幾乎是八九不離十的事情。你所能做的,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價值幾何,應當怎樣補償,需要收集哪些證據。為做到心中有數,不打無準備之仗,被拆遷户們就可以提前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以便拆遷方“登門拜訪”時,從容應對。

二、 其它情況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談判階段

這個階段是拆遷雙方互相試探和摸底的階段,被拆遷人如果有專業的拆遷律師作為堅強後盾,自然是鎮定自若、不會心生膽怯。並且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決定了被拆遷户之後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怎樣談判,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這是非常關鍵的。如果對拆遷補償款不滿意就一定要及時聯繫拆遷律師來核實一下:補償方式是什麼、補償項目是否完整、補償數額是否合理、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如果得到專業拆遷律師否定的回答,就一定不能簽字,及時請律師介入,抓住拆遷方的違法點,並以此施加壓力,迫使其提高拆遷補償款。

2、房屋拆遷的關鍵階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旦拆遷方對被拆遷人下達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或者徵收補償決定書,就意味着強制拆遷的來臨,如果這個時候被拆遷人還是無動於衷,那就大錯特錯。在此階段,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儘快諮詢律師並請律師介入,不要對拆遷方採取不予理睬、一拖再拖的對策。這種消極做法於事無補,一旦拖過法定期限,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屋被強拆。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民在遇到拆遷的情況時,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訴訟的方式對相關部門的認定作出處理,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如果本身存在違法行為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