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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是什麼?

在對於我國當今社會上有着許許多多的偏遠和落後的地區他們在對於有關於徵地和補償方面上有着十分大的需求,那麼眾所周知雅安在經歷過十分嚴重的地震後國家進行強有力的補助,那麼今天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雅安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是什麼?的有關問題。

雅安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地青苗補償標準

青苗補償費是指國家徵用土地時,農作物正處在生長階段而未能收穫,國家應給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徵用土地,在擬定徵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徵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後搶種的青苗、搶建的 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

在徵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徵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於剛剛 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不能收 獲的按一季補償;對於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 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徵用土地如何補償?標準是什麼?雅安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用土地怎麼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如何補償?補償費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青苗補償費按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二)被徵用土地上的樹木,凡有條件移栽的,應當組織移栽,付給移栽人工費和樹苗損失費;不能移栽的,可給予作價補償;

(三)被徵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可按有關規定給予折價補償,或者給予新建同等數量和質量的附着物。

對在徵地期間,突擊栽種的樹木、青苗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在非法佔用土地上建設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不予補償。

通過以上文章的有關介紹相信大家在對於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有了一定的瞭解,那麼在對於雅安地區來説,在經歷過十分嚴重的地質災害後,雅安地區只能利用好合理的地理優勢來在通過雅安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來發展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