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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的土地使用權房子到期是誰的?

一、70年的土地使用權房子到期是誰的?

70年的土地使用權房子到期是誰的?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並且,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相關費用。房屋所有權沒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權則有期限。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現在,我國已經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產證和土地證已經合二為一,住宅用地仍有最高70年的使用期限。保護產權就是保護勞動、保護髮明創造、保護和發展生產力。要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激勵人們創業創新創富。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處理辦法有哪些?

1、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2、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由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裏就存在着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3、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眾多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左右房地產價格的主導因素還是以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

綜上所述,現在大部分普通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70年,雖然説產權到期還有一定的時間,但是也不少人對此表示擔心。現在國家有了最新政策,允許房子產權到期後續期,這樣,業主可以一直持有房子,產權不變。如果中間國家要回收房子,則要支付一定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