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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怎樣過户土地使用證

一,法律上怎樣過户土地使用證

法律上怎樣過户土地使用證

如果購買的是商品房,房產證手續辦完後,帶房產證、不動產發票、契税證、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證明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證的過户手續。必備的兩個合法有效證件:一是房產證,二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缺一不可,否則,再轉讓時辦不了過户手續。

“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我們通常説的土地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然而,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即便是可以辦理更名和轉讓手續,不少業主也忽略了土地證的辦理。

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人侵佔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購房之後不及時辦理土地證將面臨很大風險: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裏,但土地使用權卻不屬於自己,有些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證和房房屋產權證不齊則不能上市交易。

據瞭解,目前在很多地區,沒有土地證的房子並不影響上市交易。然而,儘管沒有土地證不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將來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不齊,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將來如果遇到房屋毀壞或拆遷的情形,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應該分屬兩部分補償,這樣土地補償部分就很難保證。

過户後的土地使用證需要自己按照有關的條例進行資料的準備,否則事情的解決就會出現較多的紛爭,不過只要自己的手續辦理的齊全,問題的解決就不會存在太大的阻力,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有關的當事人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會有不少的漏洞,就會導致利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