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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集體土地使用證過户的房子合法麼?

由於對法律知識的瞭解欠缺,在農村,人們總是以為,我在土地上建了房子,我把土地,買過來了,這土地就是我的,我可以對它做任何的事情,但是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對於農村來説,除了有特別規定的土地為國家所有的,土地都屬於集體所有,個人和單位是不可能擁有土地的所有權的。我們擁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那麼法院拍賣集體土地使用證過户的房子合法嗎?

法院拍賣集體土地使用證過户的房子合法麼?

一、法院拍賣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產可以麼

1、法院查封拍賣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及其附着物時不能直接處置集體土地使用權,法院對處理集體土地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需經與規劃部門、國土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後,才可以裁定予以處理。

2、法院與相關單位取得一致意見後,應當告知權利人到規法院拍賣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產可以嗎

二、土地使用權定義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法院拍賣土地上的房產以及一些附着物時,是不能直接的處理處置土地的使用權的,法院對於處理集體土地的房屋時涉及到集體土地的,應該與相關部門取得一致意見之後才可以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