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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開發的土地使用權獲取的方式包括哪些?

在當代這個社會,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利,因為對於我國的人們來説,不能夠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可以利用土地的使用權進行一定的盈利活動,那麼,商業開發的土地使用權獲取的方式包括哪些?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商業開發的土地使用權獲取的方式包括哪些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

商業開發的土地使用權獲取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有關概念

1、土地使用權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是建立在有償有限期使用的基礎上的,該土地使用權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轉讓、出租抵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2、土地使用權轉讓,指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3、土地使用年限,指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出讓地塊上享有土地使用權的總年期。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各類用地的出讓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4、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為獲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給政府的金額。

5、毛地價,指政府在出讓未經拆遷安置補償的舊城區土地(俗稱“毛地”),或未進行徵地補償的新區土地(俗稱“生地”)時所收取的金額。毛地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城市建設配套費。

6、熟地價,指當政府出讓已經具備“七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三通一平”建設條件的土地(俗稱“熟地”)時所收取的金額,或土地使用權人將已經具備建設條件的熟地轉讓時所收取的金額n熟地價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和土地開發費n

7、土地使用費,指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國有土地而需按規定每年支付給政府的費用。

二、投資者獲取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根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理論,城市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權則可依法有償、有限期地通過市場出讓、轉讓。

總的來説,開發商可以通過行政劃撥和市場兩種途徑獲取土地使用權。在運用市場機制配置土地時,又有協議、招標和拍賣幾種方式。對於原先已劃撥的土地,開發商還可以通過補地價的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途徑與方式分述如下:

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的各種資源均由國家計劃控制、調撥。土地資源的使用和分配亦不例外,主要由政府無償撥給。’

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有些類別的用地仍需政府行政劃撥。鑑於我國目前土地使用雙軌並存的局面和我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性質,行政劃撥作為政府配置土地資源的一種手段還將長期存在,但其使用的範圍和行政劃撥土地的數量,將逐步減小。具體的運作方式也會逐步有所改變。

首先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這主要是通過行政性的劃撥或者是在市場上進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如果大家對於商業開發的土地使用權獲取的方式包括哪些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