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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證嗎?

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證嗎

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證嗎?

佛山04年是有土地使用證的。房產證土地證兩證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1996年3月1日起實施,實行房屋、土地兩證合一,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實行了兩證合一, 統稱為《房地產權證》。“兩證合一”是一個形象的稱呼,總體意思是指原來使用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合二為一證(即:不動產登記證)。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利”的侵犯。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

根據土地管理相關證件的記載,在2004年的時候,佛山還是有土地使用證的,那時候最早實施兩證合一的是上海市,後來逐漸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推廣,直到2008年全國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合併成為一個證件,也就是現在的房產證。但有些土地使用證還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