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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土地使用證申請應該怎麼書寫

一、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書範文是怎樣的?

更換土地使用證申請應該怎麼書寫

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書

國土資源局領導:

本人購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處,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號。現房屋產權已經過户,但土地使用證權屬至今仍未變更。

由於完整產權包括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在房屋產權變更以後,必須變更土地使用權。

特持房產證和原土地關係證明,向貴局申請土地證權屬變更登記,請在審核以後給以辦理,萬分感謝!

此上

申請人:(家庭地址,簽名並蓋章,電話)

年月日

二、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1、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3、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4、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5、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我國對土地的要求十分嚴格,相關的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如使用時間和相關的情況發生變化時。可以要求更換這類土地使用證書,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的情況書寫這類土地使用證書,依法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更換着了申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