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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員工由誰補償

企業拆遷員工由誰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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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如何補償員工


企業拆遷職工補償標準主要規定在勞動法中。企業拆遷如果要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員工的在該企業工作的年限進行補償,每滿一年補一個月。如果因為企業搬遷新址,造成勞動合同中工作地點發生變化,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提前一個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綜上所述,企業因拆遷無法繼續經營時,要提前通知員工,雙方經協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企業要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和年平均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比如員工在企業工作20年,就要發放20個月的工資。作為員工,要了解企業拆遷如何補償方面的知識,並且懂得如何維權。因補償同企業發生糾紛後,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