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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如何賠償員工,有什麼標準

政府對企業用地進行徵用時,會涉及到企業拆遷。一般情況下,企業拆遷會有一段時間停止營業,或者也有可能導致企業的倒閉。那對於企業中的員工來説,企業拆遷如何賠償員工?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企業拆遷如何賠償員工?有什麼標準

一、企業拆遷需要對員工進行補償嗎

企業拆遷如果是遷移到新的地址,可以和員工協商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企業發生倒閉,則可以依據以下條款來解決: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業拆遷的賠償標準

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企業拆遷如何賠償員工應根據具體情況來定,如果企業遷到新的地址,通過與員工協商,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則不需要對員工進行賠償,但如果因為搬遷後離原地址太遠或者拆遷導致了企業的倒閉,從而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企業應根據相關的規定對員工進行賠償,賠償的標準是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