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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1.17W
海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由於城市規劃和專項建設工程的需要,對城市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實行再分配,從而達到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舊房,在原有土地上進行新的房地產開發建設。但是由於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結了原用户的資金與勞動力,並且是原用户、住户賴以生存和生產的基本物質條件,因而在再建設過程中,拆遷工作的主持者必須對原用户、住户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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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國家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一、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諮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二、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裏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徵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係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五、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佈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2016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如何徵收與補償

徵收方面

1、《辦法》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的,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組織徵詢被徵收人的改建意願;百分之九十以上被徵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進行舊城區改建。

2、《辦法》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3、《辦法》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徵收補償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房屋徵收事由和目的;(二)房屋徵收範圍和被徵收房屋情況;(三)被徵收房屋價值、房屋裝飾裝修價值補償標準;(四)用於產權調換房屋、週轉用房的基本情況和交付時間;(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標準;(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七)補助和獎勵標準;(八)簽約期限;(九)其他事項。

4、《辦法》規定: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少於30日。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半數以上被徵收人提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房屋徵收補償法律法規規定的,市人民政府組織由被徵收人代表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市人民政府將徵求意見情況、聽證情況和根據公眾、被徵收人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

補償方面

1、《辦法》規定:市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房屋裝飾裝修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因徵收房屋發生的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標準和相關補助及獎勵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訂公佈。

2、《辦法》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人民政府提供符合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人民政府提供的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建築面積應當不小於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但被徵收人要求小於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除外。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建築面積,不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共有人數量、登記户口等因素。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市人民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辦法》規定:徵收住宅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支付搬遷費,用於補償被徵收人因搬家和固定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空調、管道煤氣等遷移造成的損失。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從週轉用房遷往用於產權調換房屋時,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另行支付搬遷費。搬遷費的標準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物價水平,每年公佈一次。

4、《辦法》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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