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我們這裏徵地拆遷補償方案村裏説了算,合法嗎?

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和被徵收人利益最密切相關的是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徵地拆遷方案的制定,誰説了算?愛土拆遷律師今天為大家講個明白。

我們這裏徵地拆遷補償方案村裏説了算,合法嗎?

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真的是村裏説了算嗎?

現實當中,很多地方徵地拆遷根本就沒有徵地批文。徵地公告遮遮掩掩,就連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往往也沒有書面文件。用一張徵地拆遷明白紙來代替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又抑或靠村幹部口頭傳達。

所以,很多被徵收人給我們打來電話,常常問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們這裏徵地拆遷,什麼文件都沒看到,補償多少錢就是村幹部一句話,這樣做合法嗎?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您:這樣做不但不合法,而且是從根本上違反國家法律和徵地程序的,可能會嚴重損害您的合法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徵地拆遷相關的法律知識。

讀法律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誰來擬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是由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來擬定的。“有關部門”一般是指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等,因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涉及到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公告嗎?

根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徵地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擬定,並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由此可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絕不是一張徵地拆遷明白紙就可以替代的,更不是村幹部口頭上説是多少就是多少,必須有文件,而且還應當在被徵地的所在鄉鎮、村公告,原則上來説,當地國土資源局的網站也應當公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包含哪些內容?

根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八條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以上內容必須完整、缺一不可,凡是在安置補償方案中缺少上述要素的,都是違法公告,您可以拒絕徵收。

如果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我們還能怎麼辦?

在方案徵集意見階段,被徵地農民如果對方案不滿意,可以聯名書面提出意見,並且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0內申請聽證,只要您申請了聽證,國土資源局就必須組織聽證。

您提出的意見以及聽證情況是要一併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市、縣國土資源局就開始組織實施。如果市、縣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沒有采納或者沒有完全採納您的意見,您仍然不滿意的,這個時候,可以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來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也就是省級政府或國務院)來裁決。

當然,如果您既沒有申請協調,也沒有申請裁決,最終,徵收方給你下達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那麼這個時候,就只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來爭取提高補償了。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您:沒有進行徵收土地公告或者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的,被徵收人有權拒絕徵收。但是實踐當中,很多地方政府在沒有合法的公告程序下強徵土地,欺壓百姓的案例也時有發生。如果您遇到政府的違法徵收土地,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