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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標準不公佈我們可以在哪裏查看

一、徵地補償標準不公佈,我們可以在哪裏查看?

徵地補償標準不公佈我們可以在哪裏查看

可以到當地政府部門查看,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不公佈的,被徵收人可以到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詢。

《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二條規定,徵收土地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均應通過公告方式予以發佈。

關於徵收土地公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徵收土地公告應該包括以下內容: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關於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二、徵地補償協議的內容

徵地補償協議裏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4)約定違約責任。一般來説,徵地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説,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徵地的履行合同。

有的時候,是民眾通過一小道消息得知自己居住的這個小區有可能會被拆遷,然後查了半天卻發現政府沒有公佈徵地補償標準,這種時候就着急忙慌的去人民政府查詢徵地的問題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還是先不要到政府部門查詢了,要先了解一下徵地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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