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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拆遷房子怎麼評估?

農村拆遷房子怎麼評估?

一、農村拆遷房子怎麼評估?

1、農村房屋被拆遷,可能的評估方法包括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三條

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後,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被徵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

可以同時選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評估的,應當選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評估,並對各種評估方法的測算結果進行校核和比較分析後,合理確定評估結果。

2、房屋徵收評估價值應當以人民幣為計價的貨幣單位,精確到元。

(1)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2)被徵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機器設備、物資等搬遷費用,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由徵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二、被拆遷房屋價值的評估費由誰承擔?

1、被拆遷房屋價值的評估費可能由拆遷方、也有可能被拆遷方支付。

房地產價格評估、鑑定費用原則上由委託人承擔。但經鑑定改變原評估結果的,鑑定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複核評估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

2、被徵收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一致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公佈選定結果。

(1)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達成一致的,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被徵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採取隨機方式確定。採用投票方式確定的,參與投票的被徵收人數量應超過被徵收人總數的50%,超過50%的投票人選擇同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為多數決定;採取隨機方式確定的,可在搖號、抽籤二者之中選其一。參與投票決定或者隨機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少於3家。以投票或者隨機方式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應當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

(2)被拆遷方可以獲得的補償金數額,與被拆遷房屋的價值直接相關,通常情形下,房屋的價值需要相關機構評估後確定。市、縣級政府公告房屋徵收決定後,由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範圍內公佈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名單、基本信息,並將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期限等相關事宜告知被徵收人。

三、被拆遷房屋價格評估機構怎麼確定?

1、被拆遷房屋價格評估機構可以協商確定。

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2、房屋徵收評估委託合同要包括的內容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或者確定後,一般由房屋徵收部門作為委託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徵收評估委託書,並與其簽訂房屋徵收評估委託合同。

房屋徵收評估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委託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目的、評估對象範圍、評估要求以及委託日期等內容。

3、房屋徵收評估委託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委託人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基本情況;

(2)負責本評估項目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

(3)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評估時點等評估基本事項;

(4)委託人應提供的評估所需資料;

(5)評估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評估費用及收取方式;

(7)評估報告交付時間、方式;

(8)違約責任;

(9)解決爭議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不管拆遷的是農村地區的房屋,還是城鎮地區的房屋,都需要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補償,且支付的補償金不得低於房屋本身的價值,無法確定房屋價值的,可以向房地產評估機構提出評估請求。如果對農村拆遷房子怎麼評估還存在疑問,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專業律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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