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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對象只有户主嗎

一、拆遷安置對象只有户主嗎

拆遷安置對象只有户主嗎

拆遷安置對象是許多拆遷户關心的問題,關係到自己切身的安置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分國有土地的房屋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的房屋拆遷。

第一、從國有土地上來説,被拆遷人可以自由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安置房安置,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補償,不區分户主和户內其他成員。

第二、從農村集體土地來説,拆遷安置的時候是對户內所有人員進行安置,不僅僅針對户主。

個別地方也存在着按照房屋面積進行置換,或者按照人口數量支付人頭費。

對於一些户口沒有遷出的外嫁女、或者户口遷出的在讀大學生以及現役軍人和服刑人員均屬於安置對象。

二、企業拆遷安置政策

1、由於公司搬遷,無法按原勞動合同履行,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搬遷企業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與職工調整勞動關係。搬遷企業原則上應全部安置企業職工,對經企業與職工充分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企業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按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

3、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職工,搬遷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三、企業拆遷安置的經濟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1、企業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職工月工資低於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按照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的標準計算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濟情況下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經濟補償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拆遷安置對象只有户主嗎的相關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十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 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2、 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3、 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 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5、 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6、 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標籤:安置 拆遷 户主